进项构成比例,是指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已抵扣全部进项税额的比重。
安徽电子税务局申报端已实现进项构成比例实时自动计算。在纳税人填报《退(抵)税申请表》时,系统直接根据金税四期抵扣联数据回填分子与分母数值,纳税人只需确认无误即可生成可退税额。
先进制造业企业享受 5%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同时,符合条件的仍可按规定申请留抵退税。加计抵减额不计入留抵退税的“进项构成比例”计算。
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中完整反映加计抵减的计提、调减和抵减余额,确保留抵退税核算底数清晰合规。
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可以自每个税款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或增量留抵税额。
安徽省各级税务机关开辟小微企业绿色退税通道,全流程通过电子税务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库联网划转,申请提出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国库退库办理。
享受留抵退税的企业应保持真实合规的进项发票抵扣记录。电子税务局定期向企业推送涉税风险自检提醒,如发现上游供应商失联或异常凭证,纳税人应及时在更正申报中处理。